铜陵公务员考试(2016年铜陵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4-04-16 12:04:58

2016年铜陵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铜陵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9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至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四、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区)、乡镇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时间: 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铜陵市,详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lldbzh.gov.cn/)、铜陵先锋网(tl.web.ahxf.gov.cn)上公示7天。

七、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保障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市招考公告于3月29日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lldbzh.gov.cn/)、铜陵先锋网(tl.web.ahxf.gov.cn)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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